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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末至光绪初藏哲边界相关问题研究

2017-06-28 张永攀 古籍

研究清代西藏与哲孟雄边界相关问题,对深化中国西藏与周边地区关系史研究具有重要作用。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签订后由藏哲界务纠纷引起的中英交涉。如英国锡金政治官惠德在其著作《锡金与不丹》曾提及锡金与西藏的之间关系;兰姆《英印与西藏(1766—1910)》简略叙及英方勘界一事;吕一燃主编《近代中国边界史》对中锡传统边界的部分地名进行了深入考证。笔者的《1895年中英“藏哲勘界”研究》对《中英会议藏印续约》签订后双方勘界做了探讨。但是,学界对清代乾隆年间至光绪初年哲孟雄与“白木戎”的关系、藏哲界址以及清朝边务管理上的退缩等问题较少涉及,或者部分观点还有待商榷。近年来,传统史料的深入挖掘和外文文献的不断公布,为继续深入研究中国西藏地区与周边关系史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哲孟雄”与史料中的“白木戎”

 

 “哲孟雄”是清代乾隆以后汉文史籍对锡金的称呼,源于藏语 “vbras-ljo-ngs”或“vbras-o-ljongs”,意思是“产大米的地区”。锡金(Sikkim,清末也有译为“西金”),则来自锡金部族之一的林波语SuKhyim,意为“新房子”。但在Su Khyim一词出现前,Nye-Moe-el为其最初的称呼,意为“天堂”。“哲孟雄”一词也多见于锡金王室文书。也有学者认为,锡金国王藏文文书曾提到“由于洛门部落内乱以及来自廓尔喀、不丹两面的欺凌骚扰”,所以锡金王室属于门隅和珞瑜地区。笔者认为,此说存疑,此文书体现了锡金位于廓尔喀和不丹之间,虽然可能会受到门洛地区的影响,但未能体现其属于门洛地区之意。最早出现哲孟雄一词的藏文文献为13世纪古鲁耶谢琼扎的伏藏文本:“藏地现状逐年趋恶化,此地短暂安乐结束前,当逃往哲孟雄等秘境,吾言无欺应当生定解。”可见哲孟雄对于西藏而言,为边地之“秘境”。1882年哲孟雄第九代法王在迎娶西藏贵族之女时,也谈到印度以北之地为观音度化之所,其周边南方谷底能成熟谷物的秘境白洲属于卫藏教法区,此白洲即为哲孟雄。


有关藏哲边界的史料中,多出现“白木戎”一词,所以有人认为,清代乾隆初年的《西藏志》所载“白木戎”即哲孟雄,“白木戎”为汉文“哲孟雄”的较早异译记载,并认为嘉庆间成书的《卫藏通志》将白木戎与哲孟雄分成两地,为笔误等等。笔者认为,白木戎即哲孟雄的观点还是值得商榷,理由如下:


清康熙至乾隆年间成书的《西藏志》附录里记载“白木戎”称:“西藏拉撤(应为撒——引者注。下同)召到后藏塞尔地方紧走十日,系白木戎交界。由塞尔向西南紧走十八日到宗里口子,有一崖,高约十五丈,以木搭梯,人往来行走,马不能通。此外再无别径,由宗里紧走八天,到白木戎住地,其白木戎有一王子住的房子,名曰劳丁宰,俱在山上……惟白木戎本地人民穿布服……由白木戎东至朱巴,南至西天盆乌子,西至白布,北至后藏日盖子,由西去十日尚属白木戎管辖”。《西藏志》关于“白木戎”的记载,被后来的各种有关西藏的志书承抄。《卫藏通志》承抄了《西藏志》,但在“白木戎”外又增加“哲孟雄”条。马揭、盛纯祖合编《卫藏图识》原封不动承抄了《西藏志》。清周霭联撰《西藏纪游》提到白木戎,继续承抄《西藏志》。魏源《海国图志》也转抄如下内容:“后藏塞尔地方西南十八程至宗里,又八日至白木戎部落,其地北接后藏,西接白布,南至小西天北界。”从上述史料看,从距离藏哲边界不远的塞尔紧走二十四日,才能到哲孟雄之中心,似乎有些过于路途遥远。虽劳丁宰确为哲孟雄旧都,但此段记述有将白木戎与哲孟雄混淆之嫌。


清代部分舆地学家根据这一记载对白木戎进行了考证。道光二十五年(1845),姚莹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著《康輶纪行》。《康輶纪行》虽原封不动承抄《卫藏图识》(《卫藏图识》流传至今的是乾隆五十七年刊本),但是姚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白木戎应该在廓尔喀之西北:“按此言,白木戎四至之界,殊不可晓,如云北至日盖子,即扎什伦布仍仲宁翁结巴寺之后山,既以仍仲宁翁结巴寺之后山为其北界,则白木戎当在山之南矣,山南即后藏,东西甚广,何处著白木戎耶?此山长短未知,若何以意度之白木戎当在后藏之西南?然后藏之西为拉里噶尔渡,南为廓尔喀,白木戎更在此二国之西南,去扔仲宁翁结巴寺远矣,何得以寺之后余日至其界,不言西行南行,安塞尔为后藏极西南边界。有宝达尔山在济咙西八百余里,南即廓尔喀也,然则白木戎者,其在廓尔喀之西北乎?大约作卫藏图识者,未及见今舆图,第就所闻言之故,有未确也。”显然,姚莹认为从白木戎和日盖子(即日喀则)的关系推测,“白木戎”地望可能在廓尔喀西北,而并非其南的哲孟雄。


《瀛环志略会校》也提出“白木戎”并非哲孟雄,而为尼泊尔:“余按,大小西天,本番僧夸诞之称,大约以印度之东北一带为小西天,而馀则称大西天。与前后藏接壤者,东有布鲁克巴,西有廓尔喀;中间止有哲孟雄小部,别无大国。此所云‘白木戎东至朱巴’,朱巴不知为何地。西至白布,白布实即廓尔喀。‘南至大西天盆乌子’,似即廓尔喀南邻之乌德。然则所云白木戎者,仍即白布,仍即廓尔喀耳。”推测“白木戎”应为“廓尔喀”(尼泊尔)。“西藏与印度,以雪山为界。雪山嵚崎谽谺,中藏川谷,原非一带齐截,横亘如垣。中间夹杂之番戎小部,容或有之,然断无极大部落,而人皆茫昧之理。又所云‘白木戎行二十日,至不尔牙上船入海,至大西天’云云。今考印度东界入海之处,惟孟加拉最近。此所云不尔牙,应即是孟加拉。由廓尔喀至孟加拉,约千馀里,似白木戎之为廓尔喀,无可疑也。”


笔者认为白木戎应为廓尔喀入侵哲孟雄之前位于哲孟雄西北部或与哲孟雄相接的部族或地带,由之可以通往哲孟雄所属地区。可能《西藏志》作者以白木戎一名代指了实际的哲孟雄,因此出现所记述人名、地名实际是哲孟雄的情况,由此产生了混淆。因“哲孟雄”与“白木戎”在发音上无法堪同,作为同一个地名的两种翻译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是首次提及“白木戎”的《西藏志》,在“疆圉”部分又记载了“者木雄”(即哲孟雄)的名字。此后乾隆末成书的《卫藏通志》将白木戎与哲孟雄分成两地是合情理的。《西藏赋》也有“拜木戎赛尔之一线才通、哲孟雄藏曲之千家尚骇”的描述,也将白木戎与哲孟雄并举。可见,白木戎很可能另有其地。后人对白木戎地望做了很多推测,有的是昧于《西藏志》混淆哲孟雄的记载文字,有的则是从另外的地望做了推测。如清人王之春认为:“在清代巴尔布来附。巴尔布即巴勒布,亦作库尔卡,又称白布,或称白木戎……地分布颜罕、叶楞罕、库库木罕三部,所属仍有小部。”其中说明了白木戎、巴尔布、巴勒布是为一部落,为廓尔喀部族。但哲孟雄无疑与“白木戎”有着密切近邻关系。除此之外,清代王锡祺辑《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又把“白木戎”等同与“朱巴尔”:“哲孟雄部一名西金,介于廓尔喀布鲁克巴之间,幅员百里,民户五六千,南界独吉岭(即大吉岭),西藏之人来此通商,其北境有白木戎,即朱巴尔,柞木郎诸小部落,毗连后藏定结定日二汛之地。”《小方壶斋舆地丛钞》尽管未将白木戎等同于哲孟雄,但遗憾的是,将其又误认为“朱巴尔”(即清代对不丹的称呼)。

 

二、西藏与哲孟雄的早期界址

 

西藏与哲孟雄在种族、宗教、政治方面有着密切的关系。较早的记载见于14世纪邬金林巴著《莲花遗教》,该书在谈到莲花生指示徒众在藏地修行处时,提及“西南交界秘境哲孟”,“哲孟”即哲孟雄。14世纪桑杰林巴《秘境哲孟雄圣地志》也记载:“于藏、门二处之中间,是故名为中处。又因为隐密之地,是故名为秘境。所需稻米粮食皆可生,是故名为稻粮广大之地。此地称为秘境哲孟雄。”可见居于藏(后藏)与门隅(包括不丹部分)之间的正是哲孟雄,也证明哲孟雄并不包含于“门”之中。至于藏传佛教何时传入锡金,学界未有统一认识,但普遍认为从16—17世纪起,由于格鲁派在西藏的兴起,一些宁玛派和噶举派僧人进入锡金,并建立宗教和政治势力。17世纪西藏内乱时,宁玛派僧人进入锡金,利普查人(Lepcha)皈依佛教,建立王国,并建立重要的几座寺院:桑纳吹林寺、珠布第寺、巴特玛羊则寺(即白马杨青)和扎什顶寺。


在六世达赖喇嘛时期,哲孟雄与西藏地方有过勘界,但无具体的记载。有学者认为时间大约在1700—1706年之间。七世达赖喇嘛时期,西藏地方与哲孟雄并无勘界交涉,但不丹侵入锡金后,藏曲大河以东成为不丹势力范围。八世达赖喇嘛时期,达赖喇嘛将日纳宗赏赐给哲孟雄。1788年,廓尔喀入侵锡金后,藏曲大河以西又被廓尔喀占领。哲孟雄因此以失地为借口,向清朝提出部分土地要求,但驻藏大臣和琳对哲孟雄“请断还六辈达赖喇嘛所定旧界”的要求进行了驳回。1792年,在清兵的反击下廓尔喀入侵西藏失败,清朝与廓尔喀勘定边界,设立鄂博。《卫藏通志》记载:“又自拉孜通绒辖至波底山顶,设立鄂博,此内为西藏境,此外为哲孟雄境。又自定结至萨热喀山顶、卧龙支达山顶、羊玛山顶,设立鄂博,此内为西藏境,此外为哲孟雄境。又自干坝至洛纳山顶、丈结山顶、雅纳山顶,设立鄂博,此内为西藏境,此外为哲孟雄境。又自帕克哩至支木山顶、臧猛谷山顶、日纳宗官寨,设立鄂博,此内为西藏境,此外为哲孟雄、布噜克巴二部落境。又臧曲大河南本系哲孟雄地界,被廓尔喀侵占已久,臧曲大河以外俱系廓尔喀境。”清末陈观浔《西藏志》在藏哲边界表中也有着相同的记述。对于清代乾隆末年的藏哲边界的地名考释,学界已经做过研究,本文不再赘述,但对于其中未涉及的内容,可以做一补充研究。


 (一)《西藏赋》有关西藏与哲孟雄边界的早期记载


有关西藏与哲孟雄边界的早期记载,除了学界引用的《卫藏通志》外,还见于同时期的《西藏赋》。《西藏赋》载:“定日之南名甘坝(甘坝即今岗巴),通洛纳山,地气稍暖,亦哲孟雄境”;“甘巴之东名帕克里,天和地暖,产稻谷花果,通支木山、藏猛谷,此外亦哲孟雄境”。这说明和宁作为清朝驻藏官员,熟知西藏亚东(旧称卓木)以南的支木山、藏猛谷为藏哲交界处,指出若通往藏猛谷,必须经过帕里一地。另外,《西藏赋》载“拜木戎赛尔之一线才通”,并自注:“由前藏至后藏赛尔地方,紧走十日,系白木戎交界。由赛尔向西南紧走十八日,到宗里口子,有一崖,高约十五丈,以木搭梯往来行走,马不能通。”可见,这里引述了《西藏志》的记载。赛(塞)尔为今定结县萨尔乡,往西南的道路为今通往陈塘方向的古道,这与“拜木戎赛尔之一线才通”正相符合。《西藏赋》还载“丈结雅纳之巅,波底羊马之隩”,和宁自注:“自甘坝至丈结山顶,设立鄂博,此内为唐古特境,此外为哲孟雄境。自拉孜至绒辖,通坡底山顶,设立鄂博,此内为唐古特境,此外为哲孟雄境。自定结至萨热喀山一带,羊玛山顶设立鄂博,此内为唐古特境,此外为哲孟雄境也。”又载“藏猛谷帕里独经;日纳宗竹巴同好”,自注:“帕克里俗名帕里,自帕克里至支木山一带,臧猛谷、日纳宗官寨,此内为唐古特境,此外为哲孟雄境。其东为布噜克巴境。”这些文字不仅说明了藏哲边界走向,而且指出了藏哲边界附近地区的西藏日纳宗与竹巴(不丹,即上提布鲁克巴)的关系甚好。此外,和宁所说“波底羊马之隩”,“波底”即波底山,陈观浔《西藏志》释:“波底山,由绒辖通此山,此外为哲孟雄境”,“羊马”即“羊玛山,由定结通此山,此外为哲孟雄境”。查今羊马、波底山在尼泊尔境内,此与乾隆年间廓尔喀入侵哲孟雄,至清朝丢失羊马、波底山有关。


(二)关于藏哲边界所涉“帕克里地方卡隘三处”之山的考释


乾隆五十八年(1793)七月十二日,驻藏大臣和琳、成德奏:“为恭报○○成○回藏日期,及查阅帕克里、喀达、定结各卡隘情形,恭折奏闻事。窃○○成○前在定日将查阅番兵及边界情形,恭折具奏后,即巡阅帕克里边界一带。查喀达地方卡隘二处,一名撒甲岭,一名春堆,此二处均与廓尔喀相通。又定结地方卡隘一处,地名擢拉山,此处与廓尔喀、折孟雄两路相通。又帕克里地方卡隘三处,一名折孟山,与布鲁克巴相通;一名哈尔山,与布鲁克巴小路相通;一名宗木山,与宗木相通。以上卡隘六处,均归江孜前后藏大道,为总汇要隘。”此段记述分别后来被辑入《卫藏通志》、陈观浔《西藏志》。


1.帕里一地有卡隘三处,分别位于折孟山、哈尔山、宗木山,都与布鲁克巴或哲孟雄相通。折孟山、哈尔山、宗木山地望在哪里?前人均无考释。


第一,关于折孟山,帕里附近的山分别为特瑟姆岗(Tseim Gang)、吉楚锥柯(Jichu drake)、卓木拉日(Chomolhari),而以卓木拉日最为闻名,“折孟山”与“卓木山”音相近,所以,该折孟山应为卓木拉日,其意为“干城章嘉的新娘”。


第二,关于哈尔山,笔者查阅中外文资料未见其他相关记载。东印度公司驻大吉岭官员坎贝尔曾有于1848年从帕里到拉萨路程的记载,其中并没有哈尔山关隘。查阅英国皇家地理学会1910年版的锡金地图,从帕里宗前往不丹的道路确实有一大一小两条。大路在卓木拉日山以南,小路在卓木拉日以北。大路的边界关隘未有命名,小路的边界关隘被命名为Phew la(也标注为Lingshi,即今地图中的中不边界山隘林西拉)。但是,在印度三角测量局的地图中卓木拉日山以南还有一边界关隘Pempa la,也有小路通往不丹。Phew la与Pempa la是否与哈尔山有关,还存疑。需要说明的是,从帕里通往亚东的上亚东西侧边界,有不丹境内的哈阿(Haa,藏文为ཧཱ)地名,哈阿山谷分布有四座与西藏有密切关系的藏传佛教寺院。哈阿山谷是亚东进入不丹的捷径之地,1905年3月29日,锡金政治官惠德从锡金进入春丕,然后通过“Haa”进入不丹,并提到“Haa”与帕里也非常接近。笔者认为清代所称哈尔山也可能指“Haa”。


第三,至于史料所提“宗木山”通往的“宗木”,今人说法多种。驻藏大臣升泰后来在处理藏哲边界谈判时提到:“惟藏哲界西有宗木部落,不能即与廓境相连,况沿边旧界不书名,恐涉含混。……再界图必勘界时始能照绘,宗木向不在版图,合并声明。”其中说明了宗木向来不在清朝版图内。清代史料著述中,大多将“宗木”列为与哲孟雄一样的“外番部落”,如“廓尔喀、布鲁克巴、哲孟雄、宗木等外番部落,如有禀商地方事件,俱由驻藏大臣主持”。笔者认为“宗木”应该与“作木朗”有一定关系。“宗木山”可能是通往“宗木”的关隘所在。


2.前段史料中和琳、成德提及“擢拉山”卡隘,据房建昌考证,“擢拉山”为藏文Phred-la的译音,即车不达拉山口,意为横山,并指出英国学者兰墩(Perceval Landon)在1928年伦敦版《尼泊尔》中将其译为Tipta la。但此处需要补充的是,Tipta la确实为乾隆时廓尔喀、西藏和哲孟雄重要的边界分界点,早在1874年出版的皇家地理学会资料集中即被译为Tipta la,并指出当地人也称其为卧龙支达(WallangchooPass或Walanchun);1848年英国植物学家胡克(Hooker)和1871年英印军队蒙哥马利上校(Montgomerie)对该分界点进行过探访,并指出该地还有其他两个中尼边界地方:Kirong(今吉隆)、 Nilam-la(今聂拉木)。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擢拉山”与藏哲边界东段的鹧鸪拉(Chola)山口并非同一地望,二者相距数百公里。


(三)哲孟雄与周边其他地方的部分交界


第一,关于哲孟雄与廓尔喀的交界:藏文版《哲孟雄王统史》称“当时清军与廓尔喀划分边界时哲孟雄代表并未在场……那时,大中堂(指福康安)不了解哲孟雄边界,廓尔喀以欺骗手法,称:哲孟雄范围乃藏曲河以下、桑拉山以上。白玛央孜及哲孟雄南部地方数年以来已向廓尔喀缴税。彼时,大中堂给哲孟雄分定疆界令文称,廓哲边界仍照往日,但并未明确此地归谁、彼地归谁之具体指示”。《西藏志》载:“一由业尔奇木样纳山业郎地方至结隆与者孟雄宗里口交界,一由业尔斯卡禄纳山业即塞尔地方交白布界俱属险道,互通好,安兵守隘……”。


第二,关于哲孟雄与布鲁克巴的交界。《西藏赋》载“其西南帕尔、结隆、业朗”,并自注:“西南至布噜克巴、廓尔喀二部落为界。一由纳格尔行八日至帕尔,与布噜克巴交界,山川险阻,难以出入;一由业尔奇木㨾纳山业朗地方至结隆,与哲孟雄宗里口交界;一由业尔斯卡禄纳山业朗塞尔交廓尔喀界,亦甚险阻”。关于业尔奇木㨾纳山业朗,大多误认为是一地,实际上,根据《康輶纪行》所记“一由业尔奇境,为布鲁克巴境(俗名竹巴)。其西南,帕尔、结隆、业朗”,应该断句为“业尔奇木、㨾纳山、业朗”,“业尔斯卡禄纳山业朗塞尔”应该断句为“业尔斯卡、禄纳山、业朗、塞尔”,大致位于今羊卓雍错到定结县以南的喜马拉雅山系,但结隆从地望上看并非今日西藏吉隆。


(四)清代部分舆图中有关藏哲边界的错误


《西藏图考》为黄沛翘编、韩铣等绘图,首载《西藏全图》等四幅,后附《源流考》等八篇,对松筠《西招图略》补充尤多,其中对于藏哲边界“哲孟雄”界标识为朋楚河,此并不符合历史实情。以至于后人编撰《清史稿》时发生错误,将藏哲边界的藏曲大河、朋楚河混为一谈:“又西南流,折向东南,合东北来一水,又西南,会西北来之噶拉岭水,又西迳帕里城西,又西南受二水,土人名藏曲大河,西流入朋楚河。”实际上,藏曲大河并非西流入朋楚河。首先,关于“藏曲大河”,《卫藏通志》卷15“部落·哲孟雄”条记载:“前藏边外西南一小部落。其地为廓尔喀所并。今尚有藏曲大河北岸以东寨落三处。”房建昌先生指出,藏曲大河即底萨杂尔乃,即是Tista的译音。笔者查资料,Tsita河(即提斯塔河)发源于喜马拉雅山干城章嘉峰的泽母冰川,流经锡金、印度,进入孟加拉国后于奇尔马里附近汇入贾木纳河。其次,《西藏志》所记“朋楚河”实为朋曲,其发源于由西向东流,经定日、措果,在白坝附近开始穿切喜马拉雅山转向南流,在陈塘附近的龙堆村南8公里处流入尼泊尔境内,称为阿润河,最后汇入恒河。所以,“藏曲大河”和“朋楚河”并不属于同一水系,《清史稿》关于“西流入朋楚河”有误。另外,藏曲大河也并非如果前人所指流经亚东,在亚东的河流为“康曲”和“玛曲”汇合之后的亚东河,与该河在水系上并无关系。不过,在中国传统计里开方的测绘技术下,对于西藏的复杂水系记录错误是可以理解的。康熙五十六年(1717),清朝曾派遣派喇嘛楚儿沁藏布兰木占巴等绘制西藏舆图,虽号称天下之脊、众山之脉,皆由此起,但依然较为粗略。即使当今,跨界河流名称传承混乱的现象依然存在。例如魏源编的《皇朝经世文编》曾记录:“朋楚河,出后藏城西南,数水合东南流,北纳绰罗克河,经绒辖城南而东,北纳结楚河、隆冈河、长楚河,南流,东纳帕里河。”其所引“帕里河”(今亚东河右侧支流麻曲)实为来自《西藏图考》的“又东南受帕里藏布河,河在帕里宗城”。而当代闻名的帕里河则远在阿里地区的扎达县,进入印度称为萨特累季河,根本与清代的“帕里藏布河”、“帕里河”毫无关系。

 

三、对藏哲界务的管理

 

藏哲边界地带虽然隘口较多,但易于通行者寥寥无几。西藏与哲孟雄的最主要通道是从帕里进入春丕谷,翻越则里拉(Jeylep),进入大吉岭或者甘托克。其中,则里拉是重要的分水岭,清代文献又作冀热勒巴拉岭。1788年廓尔喀和哲孟雄发生战争,廓尔喀军队占领哲孟雄首都劳丁宰,哲孟雄部长通过上述通道逃至春丕。1792年,清朝帕克哩营官曾率兵通过则里拉进入哲孟雄进行调解,但廓尔喀最终还侵占了部分哲孟雄领土,并且越过梅奇河直至哲孟雄境内的提斯塔河。


在廓尔喀的压力下,哲孟雄部长意图跨界来藏瞻礼,与清朝政府不断亲近。由此,清朝对其越边通关来藏及藏哲边务等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在1793年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之第十四条就规定哲孟雄等藩属,派人来西藏时,须详查外方来藏人员,并登记人数,呈报驻藏大臣,“边地各宗之宗本既是边民的头目,又是来往行人的检查者,所关甚要”。嘉庆十七年(1812),哲孟雄部长请求清朝派遣汉藏官员前往藏哲勘察界址,并希望得到藏哲边界西藏一侧的部分庄园,驻藏大臣阳春奏请朝廷后,考虑到西藏周边部族较多,若均仿照哲孟雄,“俱纷纷效尤,乞赏地方,则藏内疆域岂能徧为容纳”,对于哲孟雄提出清朝应派员对其与廓尔喀进行分界的请求,也严行驳斥,并“饬帕克哩营官等豫为防范,不令偷越”。


但是,清朝国力由盛入衰,其对哲孟雄、廓尔喀等周边地区的影响力也在下降。1815年,廓尔喀遭到英国的入侵,向清朝求援,但被嘉庆帝所拒:“廓尔喀与披楞互相争斗……天朝岂能过问……如披楞与廓尔喀只在边外构衅,总当置之不问。”从这段档案来看,清廷在处理边疆事务时所持的外藩政策上已与乾隆朝有明显不同,不愿轻易介入外藩之间的纠葛。如此,廓尔喀、哲孟雄对清朝的姿态也有所改变,正如哲孟雄部长给百姓的文书所言:“汉官中堂大人到达西藏尼泊尔交界地之时,哲孟雄人之苦乐情形未获向其享明,对我王臣之看视奖赏亦甚低,森拉以外之地亦落入他人之手”。而此后不久,莫伊拉(Moira)勋爵与哈斯廷斯侯爵(Hastings)任印度总督期间,承诺给锡金恢复一部分被廓尔喀所侵领土,以便拓展东印度公司势力范围,哲孟雄遂与东印度公司的交往日渐增多。


道光三年(1821)哲孟雄部长再次来西藏敖茶,竟向西藏第巴噶勒丹锡胡图萨玛提出,要求清朝将负责藏哲边界兵务的帕克里营官一职,交由哲孟雄负责,并提出所属卓木族卓百姓(即亚东地方百姓)与雅纳绰松百姓赏给管理。清朝认为哲孟雄“部长贪鄙无知,竟敢妄求”,最终驻藏大臣文干答应哲孟雄部长每八年来藏一次,要求“江孜守备、帕克里营官等小心防范,以安边圉”。


道光二十八年(1848)夏发生的“哲孟雄妄请事件”更是体现了清朝政府在边疆政策方面的消极和保守。在当年8月3日谕令中,清廷称因为哲孟雄部长和布鲁克巴头人在西藏境内互相争斗,认为“……戴琫朗结顿柱于委办外番事宜,辄敢主使营官,出具图结,致哲孟雄部长得以藉词妄请,实属冒昧自专”。清朝严厉处罚了涉及此事的大批官员:噶布伦衔戴琫朗结顿珠被褫革,帕克哩营官策旺班觉尔、策忍汪札,均著降二级调用,江孜守备太平营千总马元镇、泸宁营外委陈三珠,“前给侭先升补、拔补之处,均著注销,再行交部议处”;小商卓特巴宜玛顿柱被革去三品衔,要求“其各隘口应遵派妥实营官前往,不得稍涉颟顸,有误边务。”对于这次清朝惩处边务官员的原因——“藉词妄请”,学界未曾言及。


那么,何为“藉词妄请”?此事即为哲孟雄所请“将所管四处隘口均交帕克里营官管辖”一事,诱因在于哲孟雄受到英国步步紧逼下的无奈之举。哲孟雄在此前不久被迫与英国达成最终协议,大吉岭被英印强租,虽年租金从3000卢比提高到6000卢比,但作为藏哲边界的门户大吉岭彻底落入英印之手。此时恰好西藏裔哲孟雄贵族多康(TokhangDonyerNamguay)成为哲孟雄首相,利用锡金王女婿的身份,迅速建立起了有力的政治地位,但由于其布提亚人(Bhutia)身份,受到利普查人(Lepcha)的反对,尤其是遭到锡金宗教界重要人士查布喇嘛(Aden Chebu)的反对,二人在锡金王储色科朗加(SidkeongNamgyal)继位问题上矛盾重重。所以,哲孟雄试图通过将藏哲边界的四个隘口交给清朝直接管辖,希望取得清朝的支持。此即所谓“藉词妄请”之事。然而,清朝认为这是英人在其中捣乱,“洋人诡谲多端”,“亦难全信”,“该部落(指哲孟雄)与披楞(英国)毗连,自应暗加防范”,要求与西藏无干系的事物,一律不闻不问。


对于清朝的这种姿态,有的学者认为“由于有清廷的这种不明智的隔绝政策”,西藏地方遂与不丹及锡金的从属关系逐浙松弛。实质上,英国人对锡金的入侵、锡金由西藏的藩属逐步沦落为受英国保护的政治格局变化才是锡金与西藏关系衰落的主要原因。尤其是1861年锡金与英国签订的《英印锡金条约》之后,锡金与西藏的关系进一步被割裂,藏哲边界逐渐被英国人所插手,清朝更是无力在藏哲边界保持有力的姿态。后来的驻藏大臣升泰也深知这种状态,他在签订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时,无奈的提到:“查藏番自作不靖,肇起兵戈,所以隆吐山南北,本皆哲孟雄地方,在英人虽视为保护境,其实哲孟雄、布鲁克巴皆西藏属番,每届年底,两部长必与驻藏大臣呈递贺禀,驻藏大臣厚加赏赍以抚绥之。在唐古特则达赖喇嘛均有额定礼物,商上亦回赏缎匹银茶与两部回信底稿,均呈驻藏大臣查核,批准照缮,始行回覆。哲、布两部遇有争诉,亦禀由藏酌派汉番办理,此哲、布系是藏地属番之实在情形也。查布鲁克巴、哲孟雄两部长,于光绪丙子年曾经各进夷情”。


但是,尽管升泰知晓清朝在藏哲边界上的强势不复存在,其为了逃避丢失则里拉以外土地的罪咎,则将责任归咎于数十年前西藏粮员四关通判周溱(并非升泰所写“臻”,应为“溱”)与戴本扎喜达吉,认为两人前往办哲孟雄事宜,结果“该员等略给赏需,只取哲孟雄空结一纸,敷衍了事,不问事之是非可靠,亦不妥筹善后,惟图粉饰目前,贻误边疆,其祸实白此始”。升泰推诿责任和庸碌心态可见一斑。


寻究周臻在藏哲边界建鄂博一事,升泰实为理解有误。光绪元年(1875)十二月,新任驻藏大臣的松溎来到拉萨,与时任帮办大臣的桂丰一同处理藏务。次年,披楞(即英国)派人进入布鲁克巴(不丹)修路,不丹因此向驻藏大臣松溎紧急呈报,寻求清朝指示,“二月间因布鲁克巴部长欧柱汪曲禀称,披楞屡次租地修路……”。作为西藏的藩属,布鲁克巴部长向松溎称,英方头目纳尔萨海寄来书信,说将要带领一些人在噶勒噶达(即加尔各答)大吉岭约会,约其商谈修路事宜,并约其前往巴桑卡尔进行会晤。布鲁克巴部长向英方回复称,不丹地方狭窄,人民稀少,不便修路,英国称辩称己方可承担全部修路费用,布鲁克巴无奈下,只好来向清朝驻藏大臣申诉称,“小部长等系天朝百姓,又与唐古特同教,自应进行帮助。无奈地方偏小,不能抵敌披楞”,希望清朝速派人前来指示办理。松溎就此认为,布鲁克巴弹丸之地,力弱势孤,但如果纵使披楞修路,日后必致衅,于是派遣时任西藏粮务员蓝翎知州用前先补用通判周溱,督同戴琫扎西达结等,率领藏兵若干,前往布鲁克巴,进行办理。周溱于次年年5月29日来到不丹,与不丹头人商谈二十余天,而后又到哲孟雄与布鲁克巴边界,令将边界鄂博石堆逐一填补,以清界限,并谕该部长等固守好,候礼遵行,“遂转程至哲孟雄,接见该部长吐多朗结”。周溱认为哲孟雄地比布鲁克巴更为贫瘠,所以哲孟雄不得不将大吉岭地租给披楞,似有理解之意,在双方交谈时,吐多朗结也请清朝给予做主,才能固守清朝藩边。周溱当即命其“固守边界,彼此相安,不准私行出入,往来勾结”。事后,清朝赐哲孟雄部长和布鲁克巴部长总堪布的赏赐和封号。这段史料说明,周溱在咱利拉(则里拉)所建立的哲孟雄与西藏的鄂博石堆,并非中国与外国的界桩,也无两国的正式协议和换文。该鄂博是清朝版图内的藩属体系之间进行界线厘清的内部行为,与国家边界并无任何关系。

 

综观乾隆至光绪初年史料中的“哲孟雄”与“白木戎”及藏哲边界的相关记载。“哲孟雄”并非史料中所记的“白木戎”,而中国西藏与哲孟雄的边界经历了一个渐变的过程。清代中前期,藏哲边界已经被清政府较为清楚地厘订,由于哲孟雄与西藏的特殊关系,分水岭、山口、谷地成为其明显的地理标识,藏哲边界并无争议。在清代中期至光绪初年,清朝对西藏地方和哲孟雄的边务通关等进行了严格的管理。清朝巡边官员周溱在光绪初年所建鄂博,是清朝版图内的藩属体系之间进行界线厘清的内部行为,与国家边界根本无任何关系。但由于清朝后期国家治理体系的减弱,英国在南亚地区从商业到地缘政治利益的战略转变,藏哲边界问题成为晚清中国与外来侵略势力发生冲突的重要根源之一,以至于光绪年间逐渐升级为1888年中英隆吐山战争的主要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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